自行分配學位計分方法 | ||
第一部分 | ||
1 | 父/母全職在該小學工作(或在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 | 20分 |
2 | 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在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 20分 |
3 | 父/母為該小學的註冊校董 | 20分 |
4 |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 10分 |
5 | 首名出生子女 (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 5分 |
以上皆非 | 0分 | |
第二部分 | ||
6 |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5分 |
7 | 父/母為辦學社團成員 | 5分 |
以上皆非 | 0分 | |
第三部分 | ||
8 | 適齡學童(即九月入讀小一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 10分 |
不是適齡學童 | 0分 |
學童分數 |
第一部分最高的一項分數 + 第二部分最高的一項分數 + 第三部分的分數 |
入學機會 | ||
30-35分 | | 子女必能須利過關,輕輕鬆鬆進入所選學校。 |
25分 | | 入讀機會亦相當大 |
20分 | | 慎重選校,入讀機會亦有 30% - 50% |
15分 | | 可考慮選擇二線學校或沒有宗教的學校 |
10分 | | 機會較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