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原美冴 發表於 22-2-10 13:03 
無強制打第3針喎。打一針已經可以入到街市起市。
你可以自費驗咗抗體才決定打唔打第3針。
.首階段2月24日起,包括所有12歲或以上的人,如要進入疫苗通行證處所,要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
.第二階段由4月底開始,所有18歲以上者必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12至17歲維持接種最少一劑疫苗,因他們要約12周才可接種個別疫苗
.第三階段由6月底起,所有18歲以上者如已打第二劑疫苗逾9個月,必須接種第三劑疫苗才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若第二針後未夠9個月,必須在滿9個月前打第三針。12至17歲則要打最少兩劑疫苗,但若接種首劑的時間在6個月內,仍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