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講既係事實,我自己就曾接觸過唔少單身女信徒,發覺她們對神對聖經真係冇乜心,生活同追求其實同世人冇咩分別,不過想拍拖同結婚。我唔係話我地弟兄比姊妹好,雖然自己的經歷主要係女信徒,但我相信這是信徒的普遍現象,說明教會已經衰敗墮落,其實聖經早已預言教會有今日。想深一層,有這樣的信徒,係因為有這樣的教會及這樣的工人。
雖然我都聽過類似你的例子,係弟兄同未信的女士結婚,女方後來信咗主,但我也聽過相反的懷例子,別人違反神到頭來卻蒙神格外開恩,唔代表我可以學佢咁樣蒙神格外恩,因為這明顯不是神的旨意,林前7:39說得好清楚: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我覺得信與不信可以結婚,其實係說明我一直以來領受的,只係宗教,唔係生命。
今日唔少信徒只係教徒,有宗教冇生命。有宗教活動,冇生命蹟象。我以為宗教代表生命,或者我知道唔係,但根本分辨唔到,所以結果都係差唔多。
生命係任何能力都不能改變,就好似最近十號風球,雖然有好多大樹被吹倒,但樹就是樹,就算面臨摧毁也是如此,樹木不會在烈風下變成另一種生物。只有生命能夠說: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 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林後4:8-9)
但宗教就不一樣,宗教係可以改變既,而且好容易改變。就好似身上穿著的衣服一樣,又像變色龍的膚色,會隨環境而變。
如果我睇唔到自己係神新創造的人,我自然覺得同未信的人沒有不能結合的鴻溝;但如果我睇見自己係新造的人,係New Creature,就好了解自己唔會同冇生命的人結合,就好似貓唔會想同狗結合。
基督徒成日話愛主愛神,但我甚至不能為順服主的命令,一生受單身之苦,卻尋求同未信的人結婚,這就見證我愛神有幾假。退一步想,人若對神的忠心尚且如此,就唔好以為人對人的忠心同愛心會更強大持久,有的都是暫時忠心,暫時性的愛,婚姻破滅都係自然正常。因此,基督徒離婚再婚的現象日趨普遍,同未信的人冇咩分別。
按著自私及自我中心去想婚姻,我最容易想到自己及對方的二人世界。但基督徒的心不應如此狹窄,婚姻係一種三角關係,甚至係多角關係,神係第三隻角,婚姻同教會及其他人也應該有關係,係為著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