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3月25日,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漢字整理組成立,開始著手擬定《常用漢字簡化表草案》。專家們採用普遍通行的簡體字為主,輔以草書楷化的方法,選定了在群眾中比較流行的700個簡體字,擬出第一稿。但毛澤東看過後卻很不滿意,他認為這700個簡體字還不夠簡,作簡體字要多利用草體,找出簡化規律,作出基本形體,有規律地進行簡化。[3]
1953年底漢字整理組選定了338個流傳最廣,筆劃也比較簡單的簡體字,擬出了《常用漢字簡化表草案》第二稿。
1953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設立了中央文字問題委員會。
1954年2月收錄了1634個簡體字的第三稿擬出了。
1954年10月8日,由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改組,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設立國務院直屬機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
1954年11月30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第一次常務委員會議決定對《常用漢字簡化表草案》第五次稿再作必要的修改。漢字整理組在第五次稿的基礎上編成《漢字簡化方案草案》(798個簡體字、擬廢除的400個異體字、251個手寫體漢字簡化偏旁)。
1954年12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改組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簡稱文改會,直屬於國務院。
1954年底提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並於1955年2月公佈於人民日報上,7月,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定委員會,由董必武為主委,郭沫若及老舍都是該會成員。同年10月,草案在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得到大多數委員的認可。
1955年1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教育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聯合通知,印發《漢字簡化方案草案》30萬份,徵求意見。自《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至同年7月的半年多時間裡,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共收到各界群眾的來信和意見書5167件,全國參加討論的人數達20萬,其中贊成《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的人數占97%(《當代中國的文字改革》,當代中國出版社,1995)。
1955年10月,《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經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會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討論的結果作了修改,修改後的草案經國務院漢字簡化方案申請委員會審定。
1955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公佈《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1956年1月1日全國報刊實行橫排,使用簡化字。1956年1月28日通過簡化字515字(一說是517字)及簡化偏旁54個。分四批推行。
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佈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報》全文發表了國務院的《關於公佈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和《漢字簡化方案》。
1956年2月1日,第一批230個簡體字和30個類推偏旁正式公佈。在民間已經應用了千百年的俗體字終於有了合法身份。
1964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出版《簡化字總表》,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使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類推的1754字,共2236字,這就是今天通行大陸的簡體字。
1965年出版《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規定字形,表中用字如“奧、溫、爭、盜、遙、黃、呂”等很多時候會被看作簡化字。
1967-1969年文革火熱時期,各地的民眾都曾推出過不同程度的簡化字,文革後被明令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