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麟媽媽 寫道:
我總覺得已同居了,男的會沒推動力去結婚的。
講真,為咩要結婚?當然係兩個人好鐘意對方,好想見到大家,想一齊生活,分享所有開心同唔開人的事。同居的生活,同結左婚的生活有咩唔同?相信唔同的地方只是沒有一紙婚書。咁樣個男人可以享有一切等同結左婚的權利,但又唔需要負上結左婚的責任,何樂而不為?


Boris 寫道:
我覺得人生無常,做人有幾多年命也不知道。既然已認定她是我下半生最重要的人,只要經濟能力許可,我寧願盡早與她一起,爭取生命中多一點與她相處的時間。
我所指的一起,不單止是一起生活(同居),更加是心靈上和形式上的最緊密最親密的聯繫,而形式上當然就是指結婚了。雖然只是形式而我和她也不介意,但那起碼是對她的家人朋友的最起碼的交待。
很多男性或者會在女性到了青春不再而提出結婚時才願意泊岸,但我則比較喜歡和我愛的人分享/共度她最美麗的一刻。試想想,當她最青春最美麗最動人的時侯,站在她身旁的人竟然是我,而我可以自豪地介紹她是我的太太... 我是多麼的幸福!
因此,我在太太二十歲時便娶了她。
我覺得,男人愛一個女人,會希望在實際可能的情況下盡早與她作心靈上和形式上的最緊密聯繫。個人認為愛包括情感上和形式上對另一個人的責任感並給予她安全感。
如果男性遲遲不願承擔責任及漠視給予女性的不安全感,那真要考慮這個男性有幾愛她的伴侶以及是否值得與這個男性建立形式上的關係,否則日後要處理的煩惱將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