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srose 寫道:
stanleypyk,
請問她離境去澳門後回香港,還需自行去做visa續期,
那麼要不要提早離境回港再攪手續。
{工人去澳門後回香港,過境時亞Sir自然會幫工人
續visa期至完約,無需再去入境處攪續期}
如過了10號還未辦妥,是否會有麻煩。
{會係好麻煩,過期居留,不合法}
mrsrose 寫道:
ykammie,
一月十六日在agent安排下到港,但我不知道她已到,我只告訴agent我會在23日接工人,咁個工人的起薪日期應為何時?
{法例上到港日就要起薪,你應問你Agent如何是好,
最好叫工人手寫及簽名23/1先到你家開工及明白
16/1至22/1係Agent boarding house住係無薪既}
工人不想放每個星期的例假,想補錢,但法例是不許的,是嗎?
{法例上係可以補錢,但係要工人自願工作(唔係僱主叫/迫)
所以又係叫工人手寫及簽名,確認係佢出於自願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