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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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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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4-3-4 00:0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00:58 編輯
阿早! 發表於 14-3-3 18:19
你所QUOTE的都要1923年以前的資料, 在梵二大公會議之後, 天主教進行了多方面改革, 包括有好多關於禮儀的闡 ...


你所指的那些基督教會,我「個人」來說,不會建議別人參與。

除了相信基督是得救的途徑,還相信非信徒也可以得救。意即不認同相信基督的救恩是「唯一」得救的途徑。那麼,對我而言,就不是與我所相信的基督是同一個神。(而「救恩」這個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分辨,至於其它禮儀,或禮儀的看法反而並不是重點,除非某些儀式牽涉到和「得救」有關)

信耶穌並不只是相信世上有耶穌,而是你相信祂是神,相信唯有藉著祂為我們釘十架的犠牲(代罪羔羊),我們的罪才得以潔淨,使我們成為屬神的兒女,只有屬神的兒女才可以得進天國,因為那是神的家,家人才可以回家。救恩是神的恩典,世上每個人都可以選擇接受與否,只要真心相信,真心認罪,真心接受主的救恩,任誰人也可以成為神的兒女。

一個教會,有個別不了解基督「救恩真義」的信徒不打緊,但如果就整個教會而言,如果這些教會認同或默認「 非基督徒,包括其它宗教,即使不信耶穌,但心裏存善也可以得救」,那麼,這種觀念和信仰觀就會影響全體信徒的信仰,信錯別的福音是不能得救的,所以要小心選擇就是這個原因。


至於資料,日期是2005﹕


November 30, 2005 VATICAN CITY, NOV. 30, 2005
Nonbelievers Too Can Be Saved, Says Pope
Whoever seeks peace and the good of the community with a pure conscience, and keeps alive the desire for the transcendent, will be saved even if he lacks biblical faith, says Benedict XVI.



http://www.dolf.org.hk/hotline/faith/43600.htm
「至 於 那 些 心 地 善 良 、 承 認 有 神 的 非 信 徒 , 天 主 教 會 認 為 , 只 要 他 們 按 照 良 心 做 事 , 事 實 上 天 主 的 救 恩 已 經 在 他 們 心 中 」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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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14-3-4 03:05 |只看該作者

回覆:基督徒會否評擊天主教徒

一個拜偶像,一個唔拜偶像;一個要為神工作既人唔准結婚,一個做牧師可以好似正常人咁生兒育女.....都好難唔令基督徒唔喜歡天主教wor

係我角度睇天主教,我覺得係魔鬼攪攪陣,令世人以為天主教同基督教係一樣/差不多的,但天主教做既野全部係神在聖經透露不許做的,例如供奉偶像,同性戀合法(教宗支持),修女唔准結婚,神造男女你以為目的是什麼?竟然反其道,所以天主教咪咁多性醜聞囉,人又點可能無生理需要呢?唔通天主教支持未婚性行為?

唉,真係好難唔令難基督徒反感既。。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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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14-3-4 09:24 |只看該作者

引用:一個拜偶像,一個唔拜偶像;一個要為神工作

原帖由 lady_princess 於 14-03-04 發表
一個拜偶像,一個唔拜偶像;一個要為神工作既人唔准結婚,一個做牧師可以好似正常人咁生兒育女.....都好難 ...
我澄清一點,教宗沒有支持同性戀合法化
《天主教教理》要求對同性戀者「應該以尊重、同情和體貼相待」,而且「應該避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與此同時,基於性行為「必須包含著男人和女人彼此相許、至死不變的全部的愛」,教理中亦形容同性戀傾向為「在客觀上是錯亂的」;至於同性戀行為則是「本質的錯亂」。

教會訓導中,任何一男一女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是罪,而教宗方濟各並沒有改變或挑戰這訓導。

教宗發表對同性戀的評論時稱:「假如一個同性戀者出於善意尋求天主,我憑甚麼去論斷他?」他說:「《天主教教理》對此有充分的解釋,我們不應邊緣化同性戀者,他們要融入社會。問題不在於同性戀傾向,我們應當像兄弟姊妹般;問題在於別處,問題是謀求私利,不論為同性戀或為政治利益。」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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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14-3-4 09:26 |只看該作者

引用:一個拜偶像,一個唔拜偶像;一個要為神工作

原帖由 lady_princess 於 14-03-04 發表
一個拜偶像,一個唔拜偶像;一個要為神工作既人唔准結婚,一個做牧師可以好似正常人咁生兒育女.....都好難 ...
唔一定天主教都有性醜聞 任何宗教都有害群之馬




生命影響生命
[fly]「審判自己要比審判 別人難得多了。如果你能很成功的做好這件事,你就真的是一個具有真正智慧的人。」[/fly]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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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14-3-4 09:59 |只看該作者

回覆:基督徒會否評擊天主教徒

天主教沒有拜偶像,再看看徐錦堯神父答覆基督教朋友的質疑:
有些基督教朋友認為我們「恭奉聖母像、聖人像及耶穌受苦像」,就是「拜偶像」。他們甚至認為:「照聖經的說法,我們就是敬拜耶穌的像也是不對的」。這是執著於聖經文字的結果。因為如果這些「像」(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苦像」)的作用是提醒我們、激勵我們、增加我們的信德,這些像更絕對不能算是「偶像」。

敬禮聖人是表示我們對他們的景仰和懷念。中國文化重視「尊天、敬祖,崇德、報功」,對功在社稷的人,我們為甚麼不能表示敬意?對人類中出類拔萃的兄弟姊妹,為甚麼我們不能讓他們的音容笑貌、奮鬥精神和聖德芬芳永遠留在我們的心中、活現在我們的眼前?聖人的表樣足供我們借鏡,聖人的成功足夠給我們鼓勵。正如某位聖人在見了別的一位聖人後,便這樣勉勵自己:「如果他能夠,為甚麼我不能?」這豈不是因敬禮聖人而結出來的神聖佳果嗎?當然,我們不單懷念,不單景仰,而且還用外在的儀式表達出來;因為我們不單「敬」,還要「敬之以禮」。只要我們維持在「敬」範圍內,而不去「欽崇」聖人,這又有甚麼不對呢?

雖然如此,我們仍應當指出:任何受造物本身都無權被稱為「聖」,因為聖的只有一位,就是上主。我們彌撒中的榮福頌便這樣向上主說:「只有你是聖的」。聖人被稱為「聖」,完全是因為他們分享了上主的生命,這是上主的昊天罔極之恩,這正是我們整個敬禮聖人的基礎。我們既沒有犯第一誡,也不是拜偶像!相反地,在天主教敬禮聖人時,我們正是在欽崇和讚美天主。因為我們不單「相信」天主是救主,我們還進一步在聖人身上「看到」救恩的成就;我們興高采烈地慶祝天主救了一個人,提升了一個人的生命。所以敬禮聖人其實就是欽崇天主的另一形式,這也是教會信仰生活中詩意、溫情、藝術及美與善的綜合。天主教的宗教生活很富美感,不知攻擊我們的人能否看得出來?

攻擊天主教的人完全不懂天主教有關「敬禮聖人」的神學,也不明白天主教二千年來在敬禮聖人這優良傳統背後所蘊含的意義。他們硬要用「莫須有」的獨斷方式去妄定天主教的罪,這不單顯出他們沒有容納異己的量度,也暴露了他們在這方面的無知。把「敬禮聖人」當作「拜偶像」是荒謬的!

如果有人「迷信」了聖經的片言隻字(忽略了聖經的整體精神或聖經的其他文字),又把「聖經」及「耶穌」當作攻擊別人的武器,那麼,聖經及耶穌也可被濫用或誤用作「偶像」,因為這時的聖經與耶穌,已成了他們的「工具」!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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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14-3-4 11:0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11:39 編輯

在此,特別想向相信「耶穌是得救唯一途徑的基督徒」(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作出溫馨提示﹕

其它宗教或宗派信徒要怎麼做我們不能管,但作為愛主的信徒,我們...
不要向「耶穌像」跪拜、祈禱,也不應把它們掛在家裏。其實我以前也掛「耶穌」畫像的。

也不要認為配戴十字架或放十字架在家有「驅邪」作用

(有一基督教派別的牧師太太曾這樣對我說,這使我感到十分訝異..因為她是師母...)



參看以下一篇文章。

拜耶穌像是不是敬拜耶穌click here?




參看以下經文﹕

(一)
《羅馬書》1: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這裏表明上帝不喜別人將祂變成有形的像,無論是像人般或其它樣式,所以別再以為上帝只禁止別人跪或拜其它宗教的神的像,祂也不許別人將祂變成「偶像」)


(二)
《出埃及記》20:4-6

第四節﹕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第五節﹕ 不可跪拜那些像; 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
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第六節﹕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Thou shalt not make unto thee any gravenimage, or any likeness of any thing that is in heaven above, or that is in theearth beneath, or that is in the water under the earth.


Thou shalt not bow downthyself to them, nor serve them: for I the LORD thy God am a jealous God,visiting the iniquity of the fathers upon the children unto the third andfourth generation of them that hate me;


Exodus 20:4-6 (KJV)



(三)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希伯來書 6章

不要把耶穌重釘十架(耶穌十架像),因為耶穌為我們代贖的祭已一次完成。




約 4:23-24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誠實(真理 in truth) 拜他。」


耶穌教導我們,因為神是個靈,所以必須用心靈來敬拜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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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3-4 11:23 |只看該作者
poem4 發表於 14-3-4 00:06
你所指的那些基督教會,我「個人」來說,不會建議別人參與。

除了相信基督是得救的途徑,還相信非信徒也 ...
「至 於 那 些 心 地 善 良 、 承 認 有 神 的 非 信 徒 , 天 主 教 會 認 為 , 只 要 他 們 按 照 良 心 做 事 , 事 實 上 天 主 的 救 恩 已 經 在 他 們 心 中


如果那些從無接觸過基督教, 無機會認識耶穌的義人, 係咪一律都唔會上到天堂? 如嬰兒夭折就一定要落地獄?


如果只懂執著字面, 從未細味當中意思加以批判, 那跟法利賽人只懂執著十誡梅瑟法律, 以質問耶穌為何不守十誡不守梅瑟法律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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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14-3-4 11:34 |只看該作者
lady_princess 發表於 14-3-4 03:05
一個拜偶像,一個唔拜偶像;一個要為神工作既人唔准結婚,一個做牧師可以好似正常人咁生兒育女.....都好難 ...

天主教做既野全部係神在聖經透露不許做的 <= 呢句好大指控, 若非你肯定本身很清楚天主教, 而非道聽途說, 請你收回.

做唔做神父修女完全是個人選擇, 教堂亦有傳道人及終生執事事奉天主, 佢地亦是有家庭有兒女. 神父修女選擇以全心全意事奉上主, 那是個人選擇, 有什麼問題? 反問在你的教會中, 所有基督徒皆會找到另一半結婚生育無一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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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14-3-4 11: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11:50 編輯
阿早! 發表於 14-3-4 11:23
「至 於 那 些 心 地 善 良 、 承 認 有 神 的 非 信 徒 , 天 主 教 會 認 為 , 只 要 他 們 按 照 良 心 ...

你意思是指我像法利賽人嗎?那麼天主教會(不是天主教徒) 認為嬰兒受洗的真正意思是什麼?

你的問題,其實要你先了解什麼叫罪才明白得救的意義。

請參閱以下「認識基督信仰」﹕第至五章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599349

如果任何人沒有「律法」,就沒有犯罪,


「那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羅4:15)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馬書 5:13)


嬰兒有律法在心嗎?沒有,又何來定罪呢?
思想一下,這等於在香港,法例對幾多歲以下少年或兒童所犯的事才會定罪?連左右手都不能分辨的孩子,人的法例也不會給他們定罪。

再者,上帝定人罪是根據當事人所犯的去定。就因為世上心裏有律法人全都有犯罪,所以本應所有人都要為自己的過犯受罪,不能進天國,但神愛世人,憐憫我們肉體的軟弱,故讓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成為代罪羔羊,只要接受祂的「代贖」,我們便能成為神的兒女了。
請參閱上面條連結,第三章﹕不信耶穌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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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3-4 11:42 |只看該作者
poem4 發表於 14-3-4 11:02
在此,特別想向相信「耶穌是得救唯一途徑的基督徒」(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作出溫馨提示﹕

其它宗教或宗派 ...
約 4:23-24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誠實(真理 in truth) 拜他。」


耶穌教導我們,因為神是個靈,所以必須用心靈來敬拜祂。


天主教沒有拜偶像,拜不拜偶像是在於心中所想。 如果教徒在聖人面前是思考他的信德,靜思己過,心中悔改祈求上主寬恕,我看不出那是拜偶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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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3-4 11:4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11:4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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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實,那篇是我純粹對和我相信一樣福音的基督徒提醒說的,並沒有指及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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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3-4 11:50 |只看該作者
我找到你的文章(先多謝你的分享,對了解聖經很有用): 

三、不信耶穌下地獄?

大多數人,甚至很多自稱基督徒的人都認為,基督信仰就是﹕


1.單單因為不信耶穌,所以要下地獄。

2.人所以被上帝定罪,並不是因為自己本身犯了罪,而是因為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偷吃禁果,所以全人類也因為始姐「偷吃」的罪而得了「罪」,「誅連九族」,一代又一代的把「罪」傳承下去,即使未出世的嬰孩也已有罪,就是某些人所謂的原罪(參閱附錄資料「無原罪論」)。如果不信耶穌,便會因為「原罪」而注定要下地獄。

以上第一項和第二項說法都出了問題。

先就第一項來說,上帝真的就因為人類犯了「不信耶穌」的罪名,所以被判下地獄嗎?聖經告訴我們: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彼得前書1:17)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5-6)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馬太 16:27)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廿13)

那跟天主教有什麼大抵觸呢? 
「至 於 那 些 心 地 善 良 、 承 認 有 神 的 非 信 徒 , 天 主 教 會 認 為 , 只 要 他 們 按 照 良 心 做 事 , 事 實 上 天 主 的 救 恩 已 經 在 他 們 心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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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14-3-4 11:5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12:0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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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已明明指出,世上連一個義人都沒有,每個人都因自己的罪而被定罪。所以主耶穌才會說世上沒有一個是善的。
「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故此,「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你先看之前第二章和第四章,或許會較為明白為什麼我們每個人都有罪。。
如果你選擇不相信和不接受主耶穌代贖的救恩,那麼,你便要依照神的律法去受審判。如果你真的完全沒有觸犯上帝任何律法,沒有犯罪,又何來受罰?
但事實誰定義你是「善良」的呢?耶穌已經說了世上沒有良善的。

神的律法是極其嚴厲的,我們看舊約便知道。
所以,若我們依照神的律法,你心裏咒罵別人都計算在內....
想想,世上誰是完美的?(我倒想知道誰敢說自己是從沒有犯罪的)
神的家是要完全聖潔的人才可以進入。神是聖潔的。
所以,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自己的德行和良善得到完全聖潔。那麼,我們全部都不能進入天家了。
就是因為這樣,上帝讓耶穌的寶血來潔淨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不是靠自己的良善,而是藉主耶穌的恩典和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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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14-3-4 12:07 |只看該作者
poem4 發表於 14-3-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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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已明明指出,世上連一個義人都沒有,每個人都因自己的罪而被定罪。所以主耶穌才會 ...
好的,謝謝。 今晚放工回家再細看。 

希望大家明白我的回覆不是執著要爭拗, 只是想自己, 亦希望大家可以多作了解, 清楚自己在信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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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14-3-4 12:09 |只看該作者
poem4 發表於 14-3-4 11:56
回覆 阿早! 的帖子

聖經已明明指出,世上連一個義人都沒有,每個人都因自己的罪而被定罪。所以主耶穌才會 ...
我明白。 但如果是那些徒無機會接觸基督教的人呢? 他們也是跟我們受同一樣的準則審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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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14-3-4 12:11 |只看該作者
阿早! 發表於 14-3-4 12:07
好的,謝謝。 今晚放工回家再細看。 

希望大家明白我的回覆不是執著要爭拗, 只是想自己, 亦 ...

我看得出你是個明白事理的信徒,我十分謝謝你給予理性的提問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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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14-3-4 12:23 |只看該作者
每一句"聲明"都會遇上實踐的困難。

如果是那些徒無機會接觸基督教?
或那傳福音的人口臭、樣衰令人反感又如何?

怕親人聽到後拒絕,所以都是不傳福音給他們。

0歲死亡可得救?
1歲?2歲?3歲?幾多歲拒絕信耶穌才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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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14-3-4 12:5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14:14 編輯
阿早! 發表於 14-3-4 12:09
我明白。 但如果是那些徒無機會接觸基督教的人呢? 他們也是跟我們受同一樣的準則審判嗎? 
...



我們不會確切知道上帝以什麼準則去審判,但肯定的是,上帝是依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我相信上帝是絕對公平的。既然是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就不會是 一個「殺人犯」和一個「只罵別人是蠢材」的人會受一樣的「報應」。

現今有多少人完全沒有聽過福音我們無從知曉,上帝也承諾過要福音傳遍天下,末期才來到。再者,有很多人是聽到要跟他傳講耶穌就立刻拒絕,福音是什麼都未知道,這些人算是從未聽過福音嗎?這也算是拒絕福了。


僅記的是,我們不是要以人對善的準則去判斷,神才是最終的審判者。



箴言 24:12

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保守你命的豈不知道嗎?他豈不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嗎?

神要如何對待這些完全未聽聞耶穌,也沒機會接受或拒絕耶穌,卻有律法在心的人,就交由神去定斷。


不過,我看過有人有一些理解,由於聖經有提及 基督徒將與基督一同作王,管理城外列國的民;因而推想這些城外的「民」,就是那些不至於丟盡火湖的非信徒,他們由於不是屬神的兒女(我想除非自出世從沒觸犯上帝任何一條律法),沒有得到屬靈的身體,故不得進聖城。當然,這只能作為參考,不得作準。

以下一些有關資料。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9file_download/conf_tran/2011/w11psat11.txt

-----------------------------------------------------------------
我個人有另一想法,就是上帝是全知全能,知道過去現在和未來,也知道一個人的本性。

我猜想,若果某人從沒聽過福音,完全連耶穌都未聽過,那麼,上帝若依照原本按律法受審,那豈是有點不公?即這人豈不失去當神兒女的機會,不能上天國?

我猜想,神會否以﹕「即使有人傳福音給某人,神也知道這人最終是否接受。」
以此來決定這個從未聽過福音,卻有律法在心的人是否能進天國?


聲明﹕以上純粹屬個人猜想,完全不能代表聖經和上帝的準則。
-------------------------------------------------

耶利米書 32:19

謀事有大略,行事有大能,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既然大多數不相信耶穌白白賜下救恩的人,或是認為要行善積德才可進天國的人,即使有「信耶穌,得永生」這麼好的優惠,他們都不相信,不接受,自願選擇「做好人」上天國,這最後如他們所願,依照他們所行報應他們,將來也不能有怨尤。

至於上帝將來如何依照各人行去審判,這真的要待將來面對神才知道。再者,我想,神是全能全知的,祂知道過去、現在和未來,早已知道誰將來會相信耶穌或不信。

-----------------------------

想再分享一下有關「良善」的話題﹕

我們每個人的際遇都不一樣,有些人可能一生都比較順境,衣食無憂,受引誘/試探 自然比起生活在環境惡劣的人少許多。

我自己的經歷,我曾認為自己心裏沒有怨恨的人,即使別人犯我,很快我便忘記,不會記仇,年輕時還覺得自己有時候很有愛心(想起也很羞愧)。

但當我經歷了一些難以承受的災禍時,我也忍不住的要罵上帝...
想到約伯在順境時忠誠於上帝,在面對災難時也順服,但當在面對承受不了的禍患時,連他也受不了要埋怨上帝。

所以,我們自以為良善的人,自以為滿有愛心的人,也無謂自誇。世上沒有一個善良的人。故此,上帝才讓耶穌來拯救我們這些無力自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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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3-4 13:0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13:17 編輯

羅馬書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例如一個一歲的孩子拿著一把刀砍一隻小貓,他的行為是犯罪,但他內心卻沒有,因為他還不懂分辨善惡,心裏沒有不能傷害動物的「律法」,所以,他就是沒有律法犯了罪,不必按律法滅亡。

在亞當夏娃吃禁果後,律法便顯明在人心裏。

之前沒有耶穌代贖的救恩,十誡是上帝給以色列人的條文律法。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羅馬書2:14

因此,外邦人也要因著「律法」而為自己所行負責。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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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3-4 13:1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oem4 於 14-3-4 15:26 編輯

anntx3 發表於 14-3-4 12:23
每一句"聲明"都會遇上實踐的困難。

如果是那些徒無機會接觸基督教? 0歲死亡可得救?
1歲?2歲?3歲?幾多歲拒絕信耶穌才下地獄?

那些聲明,包括指其它宗教的信徒(「承認有神的非信徒」),並非指那些不懂律法的人,包括嬰兒及智障人士。你再翻查他們多點有關資料,便會明白他們的意思。(我看他們的定義很多是十分含糊的)
至於你問幾多歲「拒絕信耶穌」才下地獄,沒有分辨律法能力的人,我好難想像他們懂得拒絕信耶穌啊﹗不是照年紀,是照該人有沒有分辨律法的能力。

又,世界的律法,定義都不同,八歲、十歲以下沒有犯罪能力都有。

香港十四歲以下的犯事的不會坐牢,卻有另一些懲罰。

每個國家都對兒童犯罪有不同的定義,而且會作出修改。
例如說男孩十三歲沒有性侵犯的能力,現在因為兒童早熟,這定義已不合時宜。

但對上帝來說,祂清楚知道某人幾多歲有分辨善惡能力,可能有些天才五歲就懂分辨善惡,有些兒童七歲,有些人到五十歲都沒有(智能障礙),所以,這個只有上帝最清楚。
接受耶穌赦罪和願意耶穌作為救主的人,他們因選擇當神的兒女,所以可以進入屬靈的天家。

至於沒有信耶穌的人,上帝也會按個人情況、按律法去審判和報應各人。

就如男孩在十三歲非禮女童,被判兒童院,若是十四歲,或許進入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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