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大臣 於 08-4-22 17:00 發表
自由講場是給予各位討論合法合理的事, 現在這個Topic已有犯權的可能, 亦收到當事人投訴, 並謂會有法律行動. 其實網上言論一樣會有法律責任, 大家是不是仍然堅持要用這個犯法的「自由」呢?
BK設立為了讓父母討論親子 ...
[quote]原文章由 大臣 於 08-4-22 16:54 發表
收到有關這個事主電郵投訴:
本人為此topic之當事人, 此post內含本人之照片, 唯從未得本人之同意, 此舉嚴重侵犯本人之私隱, 懇請站長盡快把此post關帖, 否則本人將採取法律行動並保留追究權利.
Liz T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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