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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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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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05-11-1 18:41 |只看該作者

Re: 做滿四年﹐要比長期服務金。

真係唔該晒你﹐敢都好合理丫。thks.

tommythumb 寫道:
係。滿左五年,僱主唔要佢,就要比;工人自己唔做,包括唔續約,就唔使比。

不過,如果佢做滿五年,之後表現好差,咁你炒佢都要比。 你唔比,如果佢告發你,就係犯法。


伯爵府

積分: 15435


22#
發表於 05-11-1 19:07 |只看該作者

Re: 做滿四年﹐要比長期服務金。

hi tommythumb,
Sorry 又有野唔明﹐譴散費與“長金”同一計法﹐但‘譴’只須要做滿24個月就要倍﹐敢咪係人都要倍? 爭在乘幾多年嫁咋wor。。。係咪敢意思?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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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05-11-2 14:25 |只看該作者

Re: 做滿四年﹐要比長期服務金。

唔係。

長期服務金只要個工人做滿5年,不論因乜原因唔要佢,包括佢既表現差到無人有,都要比。

遣散費就淨係因為裁員而唔要個工人,先至要比。所以,如果個工人做左兩年,僱主唔同佢續約而請過另一個工人,就一定唔使比遣散費個工人。

另外,呢度前排有僱主話比工人告佢唔比遣散費,唔知有乜進展?有無人可以講黎聽下,等大家知道係未唔同工人續約而唔再請新人就一定要比遣散費。唔該。 :mrgreen: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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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05-11-2 16:00 |只看該作者

Re: 做滿四年﹐要比長期服務金。

哦﹐即係話如果做滿兩年唔要個工人而唔再請另一個就稱之為譴散。敢即係話由第一日請工人開始﹐就要預左終有一日要比譴散/長金?


大宅

積分: 3655


25#
發表於 05-11-2 16:08 |只看該作者

Re: 做滿四年﹐要比長期服務金。

咁又唔一定。假如個僱主係個工人做左1年零10個月之後,比一個月通知個工人話炒佢,佢咪未做滿2年,咁即使之後唔再請工人,都唔使比遣散費。

其實,我都係早排先至係度聽聞,家庭傭工可以因為僱主唔續約又唔再請新工人而告僱主索償遣散費。我就覺得唔合理,所以咪問下有無人有親身經歷,等大家知道係咪真係要比遣散費囉。


男爵府

積分: 5224


26#
發表於 05-11-2 16:30 |只看該作者

Re: 做滿四年﹐要比長期服務金。

其實遣散費係要俾.. 你唔再請工人就等如裁員 .. 咁一定要.. 如果搵個另一個代替..理論上唔係裁員..可以唔洗俾.. 但係個工人有機會告你無理解顧 .. 不過就好少有咁嘅case.. 因為個完約工人都想搵新僱主 .. 唔想搞咁多野 ..

我地做僱主=做苦主 .. :-( :-( :-( .. 俾 $$$$之餘 .. 咩都無保障 ..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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