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s.so 寫道:
...... 我揀左第二去上訴 尋日就去始創19樓見個主任 一開聲就話一係我講大話 一係就係個妹講大話 好似講到我欠個妹咁. 幾無奈呀...我將會係4月14日上庭 我一定會堅持架
問題係, 邊一個人講ge o野係合情理先?
papaya 寫道:
昨天收到勞工處封信,但約見那天我要上班,我要求改一改期,怎料主任說那位印印說若我不依時出現就直接住勞資審裁處見。
嘩!異族人在香港横行覇道,我們這班打工打,那可以隨傳隨到,除非唔駛做!那有咁容易請假?被人屈,仲唔比改期,咩世界,那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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