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 寫道:
會唔會取消外庸稅後,外庸又會要求再加人工,因為佢地覺得依D錢原本就係人工扣減出來作外庸稅的????
GiBo 寫道:
其實一早都唔知點解要請外僱的僱主負責依筆本地家務助理培訓費稅. 理由好簡單, 香港任何稅務都是該項種類的用家自負, 例如: 煙酒稅, 吸煙飲酒的人買煙買酒才付; 汽車稅, 買車才付; 就算薪俸稅, 打工才付. 有無見過你去買汽水, 唔該比酒稅; 搭巴士, 唔該比買車稅.
依家我們請外傭, 如果依d稅款是用來培訓外傭, 你話是我們比還免強講得通, 但都很牽強, 因為外傭是要自己裝備自己增取出外搵錢的機會, 唔係要我們培訓你. 打個比如, 你想往美國打工, 你都要自己比錢學好美語, 唔通人地會比埋錢培訓你學?
話說回來, 依家我們比緊的是 "本地家務助理培訓稅", 我都無請她們, 點解要我比? 請緊她們這群本地家務助理的僱主, 卻可以一分錢都不付地坐享其成, 為什麼不是這群僱主付?
政府要照顧這群弱勢社群(本地家務助理), 培訓她們, 回饋社會, 這是政府要肩負的責任, 而不是外傭僱主的責任.
現在我要訴求:
1. 政府岐視外傭僱主, 將不合理的稅項不公平及錯誤加在我們身上, 違反政府一向實施的稅款徵收政策"用者自負".
(可否向平機會申訴)
2. 要求政府退還由2003年起, 由外傭僱主付出的上述稅款及應有利息.
3. 要求政府向我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