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醫務委員會上周公佈,會列明醫生使用粗言穢語可能構成專業失德,遭公立醫院醫生強烈反對。醫委會道德委員會主席謝鴻興重申,醫生專業守則已列明,醫生不可做出令業界蒙羞行為,今次只是列出較具體例子;故會按既定程序,透過會訊通知全港醫生有關做法。
謝鴻興表示,每年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接獲的投訴中,有一成屬醫生態度問題,但至今沒有一宗需進行紀律聆訊,主因是證據不足。日後初級偵訊委員會將沿用同一標準及既有守則,處理有關醫生態度的投訴。
他重申,由於有委員誤以為醫委會不處理醫生態度欠佳的投訴,故該會才開會商討,希望向醫生澄清,向病人使用粗言穢語及做不文手勢等,可能構成專業失德。事實上醫生專業守則,已有條文規定醫生不可做出令業界蒙羞或不符合專業水平的行為。
謝鴻興承認上周醫委會不需要召開記者會,今次是公關災難,下月初醫委會舉行例會時他會反映意見。對於公院醫生擔心會增加病人不合理的投訴,他指「最重要問心無愧」。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一向要求醫生對病人有耐性,向病人說粗言穢語一定不禮貌。該會若接獲投訴,亦會視乎粗言穢語的程度、內容,不禮貌行為是否嚴重及有否足夠證據才進行聆訊。今次只是給予醫生新指標。
她指,因絕大部份醫生不會閱讀會訊,故上周召開記者會提醒醫生,她不認為公關出現問題。對於有醫生批評有關做法會增加醫生工作壓力及病人投訴,她指「醫生唔應有咁嘅諗法,有人咁諗都阻止唔到。」
不過,醫委會成員佘達明表示,多名精神科醫生不滿醫委會決定,因很多精神科病人講粗口,醫生為了與病人溝通亦要講粗口,以取得病人信任,他認為醫委會可提醒醫生保持專業形象,如不應在病人面前講粗口,但不能一概而論指講粗口可構成專業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