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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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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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10-26 03:04 |只看該作者
少 婦 空 閨 偷 情
菲 傭 偷 拍 勒 索


【 本 報 訊 】 貌 少 婦 紅 杏 出 牆 , 趁 丈 夫 到 內 地 公 幹 , 相 約 任 職 公 司 董 事 的 男 朋 友 到 家 中 幽 會 , 其 間 她 僅 穿 內 衣 褲 在 家 中 走 動 。 曾 遭 婦 人 指 控 偷 竊 的 菲 傭 , 偷 偷 用 手 機 拍 下 女 主 人 與 情 夫 相 會 的 情 景 。 菲 傭 後 來 不 獲 續 約 , 即 以 影 片 勒 索 她 5 萬 元 , 或 會 將 影 片 交 予 其 丈 夫 及 年 幼 子 女 觀 看 。 婦 人 決 定 報 警 , 涉 案 菲 傭 昨 承 認 勒 索 罪 , 須 還 柙 候 判 。 勒 索 事 件 暫 告 一 段 落 , 但 「 戴 綠 帽 」 的 丈 夫 至 今 仍 被 蒙 在 鼓 。   記 者 : 黃 幗 慧


35 歲 女 被 告 Elma Labisig Elumbaring , 身 材 矮 小 , 束 短 髮 , 昨 穿 灰 色 T 恤 應 訊 。 她 在 區 域 法 院 承 認 一 項 勒 索 罪 , 控 罪 指 她 於 今 年 8 月 1 日 至 15 日 間 , 勒 索 其 前 女 僱 主 , 法 庭 為 保 護 女 僱 主 身 份 , 以 X 作 代 號 。 法 官 陳 慶 偉 將 案 押 後 至 11 月 7 日 , 以 索 閱 被 告 的 背 景 報 告 才 判 刑 。


少 婦 貌 夫 常 公 幹案 中 女 事 主 今 年 約 40 歲 , 為 家 庭 主 婦 , 與 丈 夫 及 一 對 10 歲 以 下 的 子 女 居 於 港 島 東 區 。 據 了 解 , 女 事 主 樣 貌 娟 好 , 其 夫 任 職 公 司 高 層 , 經 常 往 返 內 地 公 幹 。 而 事 主 的 情 夫 30 至 40 歲 , 任 職 公 司 董 事 。
被 告 05 年 8 月 開 始 在 事 主 家 中 打 工 , 至 今 年 7 月 底 不 獲 續 約 。 案 情 指 , 被 告 在 今 年 8 月 1 日 , 即 離 任 後 翌 日 , 即 以 手 提 電 話 發 短 訊 給 事 主 , 示 意 對 方 到 其 子 女 的 房 間 , 觀 看 一 隻 光 碟 。


拍 攝 10 日 製 成 光 碟事 主 在 房 間 發 現 一 隻 用 紙 袋 包 裹 的 光 碟 , 她 觀 看 後 , 赫 然 發 現 光 碟 收 錄 了 其 男 朋 友 在 她 家 中 出 入 睡 房 的 片 段 。 整 段 影 片 分 10 日 拍 攝 , 每 段 約 長 數 分 鐘 , 全 隻 光 碟 共 長 約 1 小 時 。 據 了 解 , 在 部 份 影 片 中 , 事 主 僅 穿 內 衣 褲 , 其 情 夫 則 穿 整 齊 。
案 情 續 指 , 被 告 及 後 不 斷 以 SMS 短 訊 與 事 主 聯 絡 。 起 初 , 被 告 向 事 主 表 示 , 因 為 被 事 主 懷 疑 偷 竊 , 導 致 她 不 獲 續 約 , 故 錄 製 光 碟 。 菲 傭 並 恐 嚇 事 主 , 會 將 光 碟 寄 給 其 丈 夫 及 子 女 。 後 來 被 告 表 明 來 意 , 告 訴 事 主 , 若 想 平 息 風 波 , 便 要 將 5 萬 元 存 入 她 朋 友 的 戶 口 。 二 人 經 過 一 輪 討 價 還 價 , 仍 未 得 出 結 果 , 被 告 最 後 表 示 , 若 果 事 主 不 肯 交 出 5 萬 元 , 她 就 會 開 展 第 一 個 計 劃 , 將 光 碟 交 給 事 主 的 丈 夫 及 子 女 。
儘 管 被 對 方 以 「 勾 佬 」 影 片 勒 索 , 但 為 免 菲 傭 有 進 一 步 計 劃 , 事 主 決 定 報 警 , 不 讓 菲 傭 得 逞 。 8 月 中 , 被 告 遭 警 方 拘 捕 , 她 在 警 誡 下 表 示 「 是 她 ( 事 主 ) 指 控 我 偷 竊 先 。 」 警 方 在 被 告 身 上 搜 出 一 部 手 提 電 話 , 並 在 電 話 內 發 現 相 關 短 片 。 警 方 事 後 翻 看 被 告 與 事 主 之 間 的 短 訊 內 容 , 發 現 案 發 期 間 , 雙 方 共 有 逾 30 次 短 訊 往 來 。


菲 傭 不 滿 被 指 偷 竊被 告 事 後 向 警 方 進 一 步 表 示 , 由 於 事 主 誣 衊 她 偷 竊 , 導 致 她 不 獲 續 約 。 她 承 認 利 用 手 機 拍 下 片 段 , 並 到 街 外 的 店 舖 , 將 片 段 錄 製 成 光 碟 , 放 在 事 主 子 女 的 房 間 內 。
辯 方 為 被 告 求 情 指 , 當 事 主 的 丈 夫 到 內 地 公 幹 時 , 事 主 便 會 相 約 其 男 朋 友 到 家 中 過 夜 。 雖 然 她 干 犯 本 案 , 但 被 告 並 沒 有 將 事 主 偷 情 一 事 , 告 知 其 丈 夫 及 子 女 , 加 上 事 件 不 涉 及 暴 力 及 黑 社 會 背 景 , 而 被 告 被 定 罪 後 , 亦 難 以 再 在 港 工 作 , 故 希 望 法 官 能 予 以 輕 判 。 辯 方 續 稱 , 今 次 屬 不 幸 事 件 , 被 告 遭 前 僱 主 誣 告 , 她 感 到 不 開 心 , 她 並 建 議 , 若 事 主 真 的 有 證 據 證 明 她 偷 竊 , 可 將 事 件 交 由 警 方 調 查 。

案 件 編 號 : DCCC863/07

[ 本文章最後由 Cindy.B 於 07-10-26 03:09 編輯 ]


伯爵府

積分: 15536


2#
發表於 07-10-26 06:58 |只看該作者
咁即係事主之前(懷疑工人偷竊)無報過警啦, 咁個工人都做到完約啦, 又有乜問題啊!

真係抵佢(工人).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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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睛靈勳章


3#
發表於 07-10-26 13:57 |只看該作者
工人儲心積累玩嘢.個女事主幫唔落,偷食行遠啲啦.比街坊比仔女撞倒,邊度都唔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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