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多數大廈公契,是並沒有列明不准養狗,管理處最多都係同狗主傾下,最盡都係出下信比佢,但係如果你真係覺得隻狗滋擾到你,而狗主屢勸不聽,你可聯同另一業主(要2名業主共同)去信管理處,咁根據公契,狗主就唔可以在單位內養狗。希望幫到你啦!^^
原文章由 cleopatra 於 07-12-26 19:50 發表 
thanks!等我同d"食蕉"講下先,但唔係唔比養狗咩?點解會開始多人養呢?雖則唔好遺棄狗隻,但似乎狗權大過人權囉
阿彌陀佛!本人問心無愧,你作的惡果~遲早會報的,只是時辰未到而已!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