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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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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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9-15 17:53 |只看該作者
我早2個月入紙申請,已有case no., 但未宣誓,係共同申請既, 黎緊會補返宣誓果份表,期間我搬左,但我又唔想比男方知我住邊,可以點做?係宣誓前聲明搬左,但地址唔透露可以嗎?因錢銀傾唔掂,雙方都會先做調解,傾掂數後要點做?如果都傾唔掂數,係咪可以等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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