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你覺得我地踩醫管局?封轉介信,雖然特別既或急既case,係會比個快期你,但個覆診\'快\'期一定唔會係一、二個星期之內囉。佢地會建議urgent case 睇急症室。但那些\'快期\'咪又係將個d,佢地覺得唔急既case延期睇。但精神病人或情緒病人,佢地既思維、情緒可以轉得好快,根本唔可以話等成年先見醫生,再開藥或轉藥,又要睇個效果得唔得?跟住,咪又將個case轉介比社區護士或社工跟進⋯其實,跟本無論精神科或普通科,醫管局都應接不暇,但精神科更嚴重,政府精神科醫生和護士根本就唔夠人。而外面精神科醫生費同藥費,起碼二千蚊一個月,而呢班人又幾多負擔得起?咪自己停藥或遲d先覆診或轉睇政府精神科。但點解政府唔會考慮資助下呢班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