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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石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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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6-8-15 09:25 |只看該作者
【晴報專訊】每月給父母家用,似是天經地義。惟金額若太多,恐令家人生嫌隙。有打工仔稱每月需用半份糧當家用,直言已成「負累」,甚至要向朋友借錢應付。有家庭治療師指,父母或擔心無人養老才索巨額家用,應與子女商討合適家用金額。

工作後負擔家庭開支,是每個孝順仔女都想做的事。有網民卻指家人索取家用金額太高,令他不勝負荷,帖文指:「明明屋企人已供完樓,仲有租收,都要我畀5,000元家用。」事主稱,每月薪金僅1.1萬元,畀家用後變成「月光族」,甚至要向朋友借錢應付,質疑家人未有體恤。

有網友和應,自稱月入僅1.2萬元,也要付5,000元家用;有人更指朋友要畀家人70%薪金作家用,甚至「無工返都照畀」,結果要「借卡數畀家用」,然而其家人非「冇錢開飯」,相反更斥巨資裝修,令他摸不着頭腦。另有網民推測,事主父母或積蓄不多,才索巨額家用。

萬邦個人及家庭輔導中心的婚姻家庭治療師謝美恩指,曾有個案是事主婚後「要供兩層樓」,應付父母及新婚居所,大感吃力致情緒出現問題,經調解後才發現,其父母因感子女們甚少回家,故擔心老來無依,才預先「儲定養老金」。

如有困難應坦承提出

謝美恩,若感支付家用過多,需先了解父母為何有此訴求;同時子女應了解自身心態:「點解借錢都要畀?要諗清楚是否怕家人不再愛你。」如感有困難應坦承相對,並承諾未來有能力時,必定不會置父母於不顧。

美國婚姻及家庭治療協會準臨床院士、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吳綺琴指,有個案是事主因家用問題與家人破裂破裂,解開心結後,父母才答應「你鍾意點計就點計。」吳稱不少父母其實有感子女對家庭未盡責任,才要求巨額家用,以示有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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