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有這個問題,唯一不同的是我工人還沒有付錢,所以沒收據。問她是什麼,她說等如insurance。以前工人的續約是我親身去領事館,從沒收過這份文件(文件上有個編號是mcm/mcdr 2005,所以不是新的東西),又問了一個剛於8 or 9月續約的朋友,她說也不知道有這個費用。但那文件說是mandatory Philippine government fee 又附上綠色合約上第8項(V)的條文,說明工人來港的費用是僱主付。但我工人未付這個費用USD25(或等值之港元),她的新合約的加簽已辦好。而後來我又去了immigration辦好餘下的手續。但我始終不放心,去問申請這個工人的agent,他說不用付,他說可能是領事館見工人乖可以蝦,便告訴她要付。不過我始終不明白,又說 mandatory,怎麼有人付有人不付。我在網上查,好像她們國家的人對這費用也有很多爭議,覺得政府也不是把錢用在她們的福利上,有人叫姊妹們罷交這個費用。
我印象中以前舊工人自行辦續約時,是沒有這個費用的。現在這個新工人是在香港請現成的,她說她之前跟舊雇主續約每次都有交這個費用。我說這看起來像是membership,應該不是政府行政費用,若說是為了insurance,我已經幫她買了保險啦,做咩又要付一個不知是什麼東東的OWAA。尤其紙上最後提到..."becomes an active member and is entitled to avail of the programs and services provided by OWWA". 越看越像是 sell membe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