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婦人今年初帶10歲兒子到廣華醫院急症室求診時,疑要求院方讓兒子「打尖」遭拒絕,竟涉將女護士推跌地上,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22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41歲被告辜建芬尋求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律政司今向法庭表示未能接受,要求被告答辯。
被告承認控罪,其代表律師本來要求判處非監禁式形罰,甚至只罰款了事。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斬釘截鐵拒絕:「唔會!你去到救人嘅地方撒賴,我唔會放過,亦要比訊息啲蠢蠢欲動要去添煩添亂嘅呢啲人,法庭係唔會姑息嘅。」
吳官表示要先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先問律師:「佢(被告)願唔願意先,唔願意就依家話我知,我費事嘥咗啲時間人力物力攞完報告,返嚟又話唔願意唔想做社會服務。」律師表示被告願意接受社會服務令。
法官應判佢入監獄坐幾個月,之後返大陸啦...如果剎左人又話自己情緒有問題,咁香港人大把人有問題啦,唔係要做到隨便打人,隨便剎人呀....
我們香港人大把住緊劏房啦...呢D唔係藉口,如覺得情緒好有問題就入住青山啦,仲包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