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有啲野,唔係錢呀,係感情呀。
我老公個老友,當年揾到少少錢,於是返鄉下買左一大塊地,分左啲俾佢大佬同家姐,買時同佢地講,呢塊就當係祖地,唔好賣呀,等子孫承傳落去,都有條根吖。
由於當年佢好忙,就將錢交俾佢大佬搞(佢大佬都係香港居民黎既),點知大佬同家姐夾埋,各要左大份,比如係大佬分6份咁,大佬佔3/6,家姐2/6,佢1/6,朋友工作好忙,過左成年後返去睇,至知道,嘈得好利害又點,錢係佢出又點,邊個知,佢大佬帶返去既,啲鄉委只知佢大佬帶錢返黎買既。
咁無法啦,朋友又因當年佢單身,佢大佬家姐已婚,仲有幾個細路,咁當係算啦,而且當年佢鄉下窮山窮水,地都係好平既,唔多值錢。
但隨住內地經濟起飛,寳安,佢鄉下急速發展,變左啲地好貴,佢兄姐見高價就賣地,再買地起廠房起樓,租俾人地,變成左村中富豪。
朋友就生意不境,但佢兄姐睇都唔睇佢,仲笑佢唔肯賣地,至搞成今日咁。
諷唔諷刺呀。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