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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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4-7 22:14 |只看該作者
「超級電腦」狙擊 炒樓逃稅無門
(星島)2010年4月7日 星期三 05:30

本港樓市持續升溫,稅務局 緊盯物業炒家,長開檔案追討利得稅。稅務局局長朱鑫源受訪時透露,稅局的超級電腦輸入全港物業買賣資料篩選兼經人手覆核後,每年最少再揭發幾千宗炒樓無報稅 個案,由○五至○八年度累計有逾二萬人落網。他強調,頻頻炒賣、持貨期短及摸貨者將逃稅無門。

炒樓賺了錢應該交稅。」稅務局局長朱鑫源接受訪問時重申,該局一直按既定程序追「炒樓稅」,「早前財政司 司長提一提炒樓人士賺錢要交稅,(他們)會打埋成本入去……你都聽過好多人炒樓給我們追稅……好多人已經被開了檔案,他們炒開,或被我們捉開,要將買賣樓宇的資料報番出來」。

炒樓賺錢應交稅

除已被「鎖定」的炒家,朱鑫源提到,稅務局會將全港物業買賣資料輸入電腦,再經人手跟進,抽出漏網之魚,「在資料中揀選可能涉炒賣個案,是經電腦精心設計的程式抽出來。」他舉例早在○五至○六年,經電腦揀選出來個案達一萬五千六百宗,再經人手覆檢,撇開納稅人能解釋個案,多達六千七百宗需再跟進,「這六千七百宗九成九是炒樓」。

四年查出逾二萬炒家

由○五年度至○八年度的四年間,經該局電腦系統揀選出來的懷疑個案多達五萬八千一百宗,當中需人手跟進涉炒樓個案合共二萬零二百宗,即每日最少有十四人或公司炒樓賺錢無報稅,部分人更甚在年內炒賣多於一個物業。他更強調,未有炒樓全盤數字,「這是我們僅有資料,但不是全部」。

普羅大眾都關注炒樓的定義,他解釋,「會根據買賣合約的頻率,買得有幾密,一年買幾多間,兩年買幾多間、持有物業期的長短,愈短愈會抽出來、第三是否摸貨等」,以及買賣物業的背景、動機、財務安排、法庭稅務案例等作評定基準。

據《稅務條例》炒賣物業人士多被視為經營生意,他們須就炒樓賺取的利潤報稅及繳納利得稅,一般稅率百分之十五。納稅人如不同意稅務局的評稅,可提出反對,及向稅務上訴委員會和法庭提上訴。但是當中不少個案上訴失敗(見下文)。

美聯首席分析師劉嘉輝認為,稅務局雖然加緊留意物業炒買行為,但相信成效有限,因目前並沒有機制要求炒樓人士在賣樓賺錢後,需要主動作出申報,稅務局需要抽查後才會得知,因此買家普遍也會先看看能否「偷雞」。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相信,「公司買賣物業通常有商業目的,好難唔認炒樓,多數會報稅,個人就好少主動報炒樓賺錢,稅局不去追都不會出聲。」

案情:一名家庭主婦的丈夫獲僱主編配宿舍,她於96年6月購買樓花,97年5月收樓,同年8月賣樓,9月交樓。

家庭主婦聲稱:家人一直計畫遷離宿舍,因上述物業位置適中、環境好,遂買下及意圖作居住用途;又計畫出租該物業以賺取租金,並於丈夫退休時收樓自住。其後投資股票失利,被逼賣樓還債。

稅局反駁:案情關鍵是她購買上述物業的意圖,她於不同時間就其買樓用途作不同聲稱,但不同聲稱與相關客觀事實不符,難以成功舉證買樓的意圖是自住或長線投資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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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4-7 22:52 |只看該作者
Yes, 稅例從來就是要報/交稅, 但目前並沒有明該機制要求炒樓人士在賣樓賺錢後要報/交稅. 這是香港政府執法不力, 以利得稅而言, 例如揸的士, 小巴, 綱上買賣, 小販...等等, 都是在利得稅的稅綱內, 但政府並沒有明該機制要求他們報/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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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0-4-8 00:27 |只看該作者
但買樓時已交stamp duty都唔得?

買賣股票都係交stamp duty就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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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0-4-8 01:50 |只看該作者
上次睇電視話,d專業炒家係用"有限公司"來持貨的,我估即係間樓根本唔洗轉名,人地係買賣間"公司". 咁ge話,佢地又管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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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4-8 10:1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pongeBoBo 於 10-4-8 01:50 發表
上次睇電視話,d專業炒家係用"有限公司"來持貨的,我估即係間樓根本唔洗轉名,人地係買賣間"公司". 咁ge話,佢地又管得到嗎?


這樣是避稅, 是合法行為.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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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0-4-8 10:30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sf 於 10-4-8 00:27 發表
但買樓時已交stamp duty都唔得?

買賣股票都係交stamp duty就得啦。


買賣股票的收益係免稅的, 買賣樓的收益是要交稅的, 而stamp duty 係tax on document, 即不論有否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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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0-4-8 10:37 |只看該作者
stamp duty 係交易時要付的稅項 (on document)

股票買賣的利潤, 屬於capital gain
係香港, capital gain是 non-taxable
(其他國家, 大部份capital gain是taxable)

所以, 香港賣樓的利潤, 一般都不用交profits tax
除非稅局認為你的買賣樓係trading行為
咁trading profits 當然要俾profits tax

至於點先係trading? 好似無明文規定
一般係2年內賣出就deem你係

原帖由 bsf 於 10-4-8 00:27 發表
但買樓時已交stamp duty都唔得?

買賣股票都係交stamp duty就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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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0-4-8 16:19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owmuch 於 10-4-7 22:52 發表
Yes, 稅例從來就是要報/交稅, 但目前並沒有明該機制要求炒樓人士在賣樓賺錢後要報/交稅. 這是香港政府執法不力, 以利得稅而言, 例如揸的士, 小巴, 綱上買賣, 小販...等等, 都是在利得稅的稅綱內, 但政府並沒有明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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