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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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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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0-4-30 07:36 |只看該作者
仔細研究後發覺原來聖經裡有兩種律法,一種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另一種是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舊約時代的人(不但指猶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到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被作廢,基督徒不需遵守了。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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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0-4-30 14:45 |只看該作者

謝謝你的分享這麼有意思的標題。

亞歷
謝謝你的分享這麼有意思的標題。我很感興趣探討一下。

請借過位給我講講我的意願或有興趣想讀讀大家的發表是什麼。 那就是,請大家且慢,先從聖經中抄料,加點自己的思考再在此發表閣下的 original thoughts 而不要馬上走去抄一些什麼什麼牧師,傳道人,或神父,或修女的文章出來分享。 影響了我們直接從聖經(神的聖言)的吸收與神的親自教導。

當然啦,請信聖經為神所默示而寫成的弟兄姐妹在此分享。

我便是但搜索一下聖經裡有關廢除的字眼。從英文 abolish 查起。
再把有關經文(聖言)列出來給大家和我自己思想下究竟主耶穌來廢除了些什麼,不廢除了些什麼,或者成全了什麼? 作個開始大家的思考引線而已。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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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0-4-30 14:48 |只看該作者

但 以 理 書 12:10-12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10 必 有 許 多 人 使 自 己 清 淨 潔 白 , 且 被 熬 煉 ; 但 惡 人 仍 必 行 惡 , 一 切 惡 人 都 不 明 白 , 惟 獨 智 慧 人 能 明 白 。

11 從 除 掉 常 獻 的 燔 祭 , 並 設 立 那 行 毀 壞 可 憎 之 物 的 時 候 , 必 有 一 千 二 百 九 十 日 。

12 等 到 一 千 三 百 三 十 五 日 的 , 那 人 便 為 有 福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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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0-4-30 14:49 |只看該作者

何 西 阿 書 2:17-19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17 因 為 我 必 從 我 民 的 口 中 除 掉 諸 巴 力 的 名 號 , 這 名 號 不 再 提 起 。

18 當 那 日 , 我 必 為 我 的 民 , 與 田 野 的 走 獸 和 空 中 的 飛 鳥 , 並 地 上 的 昆 蟲 立 約 ; 又 必 在 國 中 折 斷 弓 刀 , 止 息 爭 戰 , 使 他 們 安 然 躺 臥 。

19 我 必 聘 你 永 遠 歸 我 為 妻 , 以 仁 義 、 公 平 、 慈 愛 、 憐 憫 聘 你 歸 我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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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0-4-30 14:49 |只看該作者

馬 太 福 音 5:16-18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16 你 們 的 光 也 當 這 樣 照 在 人 前 , 叫 他 們 看 見 你 們 的 好 行 為 , 便 將 榮 耀 歸 給 你 們 在 天 上 的 父 。

17 莫 想 我 來 要 廢 掉 律 法 和 先 知 。 我 來 不 是 要 廢 掉 , 乃 是 要 成 全 。

18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 都 要 成 全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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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0-4-30 14:50 |只看該作者

歌 林 多 前 書 15:23-26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23 但 各 人 是 按 著 自 己 的 次 序 復 活 : 初 熟 的 果 子 是 基 督 ; 以 後 , 在 他 來 的 時 候 , 是 那 些 屬 基 督 的 。

24 再 後 , 末 期 到 了 , 那 時 基 督 既 將 一 切 執 政 的 、 掌 權 的 、 有 能 的 、 都 毀 滅 了 , 就 把 國 交 與 父 神 。

25 因 為 基 督 必 要 作 王 , 等 神 把 一 切 仇 敵 都 放 在 他 的 腳 下 。

26 儘 末 了 所 毀 滅 的 仇 敵 , 就 是 死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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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0-4-30 14:51 |只看該作者

加 拉 太 書 5:10-12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10 我 在 主 裡 很 信 你 們 必 不 懷 別 樣 的 心 ; 但 攪 擾 你 們 的 , 無 論 是 誰 , 必 擔 當 他 的 罪 名 。

11 弟 兄 們 , 我 若 仍 舊 傳 割 禮 , 為 甚 麼 還 受 逼 迫 呢 ? 若 是 這 樣 , 那 十 字 架 討 厭 的 地 方 就 沒 有 了 。

12 恨 不 得 那 攪 亂 你 們 的 人 把 自 己 割 絕 了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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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0-4-30 14:51 |只看該作者

以 弗 所 書 2:14-16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14 因 他 使 我 們 和 睦 ( 原 文 作 : 因 他 是 我 們 的 和 睦 ) , 將 兩 下 合 而 為 一 , 拆 毀 了 中 間 隔 斷 的 牆 ;

15 而 且 以 自 己 的 身 體 廢 掉 冤 仇 , 就 是 那 記 在 律 法 上 的 規 條 , 為 要 將 兩 下 藉 著 自 己 造 成 一 個 新 人 , 如 此 便 成 就 了 和 睦 。

16 既 在 十 字 架 上 滅 了 冤 仇 , 便 藉 這 十 字 架 使 兩 下 歸 為 一 體 , 與 神 和 好 了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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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0-4-30 14:52 |只看該作者

提 摩 太 後 書 1:9-11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9 神 救 了 我 們 , 以 聖 召 召 我 們 , 不 是 按 我 們 的 行 為 , 乃 是 按 他 的 旨 意 和 恩 典 ; 這 恩 典 是 萬 古 之 先 , 在 基 督 耶 穌 裡 賜 給 我 們 的 ,

10 但 如 今 藉 著 我 們 救 主 基 督 耶 穌 的 顯 現 才 表 明 出 來 了 。 他 已 經 把 死 廢 去 , 藉 著 福 音 , 將 不 能 壞 的 生 命 彰 顯 出 來 。

11 我 為 這 福 音 奉 派 作 傳 道 的 , 作 使 徒 , 作 師 傅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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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0-4-30 14:55 |只看該作者

介紹個位一 on line 聖經

嘩!抄到手都軟啦。還是直接介紹個位一 on line 聖經 自己從聖經裡搜尋理解神吧。

http://www.biblegateway.com/quic ... h&x=11&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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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0-4-30 23:4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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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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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10-5-1 00:2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亞歷 於 10-4-30 07:36 發表
仔細研究後發覺原來聖經裡有兩種律法,一種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另一種是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舊約時代的人(不但指猶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到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被作廢,基督徒不需遵守了。 ...


但喺馬太福音5:17-18﹐耶穌話﹕「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你會點去理解呢﹖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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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0-5-3 17:52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shoi 於 1/5/2010 12:24 AM 發表


但喺馬太福音5:17-18﹐耶穌話﹕「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你會點去理解呢﹖ ...


sshoi: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耶穌來不是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不知你有甚麼不同的理解嗎?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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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0-5-3 18:21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gape 於 30/4/2010 11:49 PM 發表


你是否看了安息日會(異端教派)的文章?


agape:

我是讀過一些安息日會牧者的文章,我不想被「異端」局限自己去明白聖經的機會,只要是符合聖經,我願意靠主恩典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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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0-5-3 18:5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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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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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0-5-3 19:46 |只看該作者
其實你由始至終都沒有講出你的論點,實不知如何與你討論,可不可以講解一下你所說的兩種律法呢?

原帖由 亞歷 於 10-4-30 07:36 發表
仔細研究後發覺原來聖經裡有兩種律法,一種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另一種是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舊約時代的人(不但指猶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到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被作廢,基督徒不需遵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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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0-5-3 23:43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gape 於 3/5/2010 06:51 PM 發表


異端是專門曲解聖經的,怎會叫人明白聖經?


agape:

我想到我們過去有多位宗教改革家,如waldenses, John Wycliffe, John Huss, Martin Luther, Ulrich Zwingli, Menno Simons, John Calvin, John Knox, John Wesley 等,他們都被羅馬天主教定為「異端」,但後來確叫人明白聖經。其實我們每位基督徒有責任為自己查考聖經,我不敢冒險將自己的命運交在他人的手裡(太15:14),我相信聖靈能幫助我明白聖經(約16:13)。

約16:12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我相信明白聖經所有道理是需要時間的,且神是逐漸從聖經裡啟示給人的,我記得當清教徒(Puritan)不得己脫離當時英國國教時,他們團結一致立約,一同行在神所已經指示或將要指示他們的一切道路之上(1),我相信這是宗教改善的真精神,也是改正教的重要原則。

John Robinson 牧師在一班清教徒離開歐洲往新大陸(美國)時說了以下的話:「弟兄們,我們今日即將分別,惟有神知道是否能再見你們的面。但無論神的旨意如何,我在神和他的聖天使面前囑咐你們,只要在我跟從基督的事上跟從我。如果今後神用他的其他工具向你們顯明任何真理,你們要隨時接受,如同你們過去接受我所傳給你們的真理一樣;因為我深信神將要使他的聖言發出更多的真理和亮光。」(2),「至於我,我為目前改正教會的狀況萬分痛心,他們故步自封,不肯求進。路得派的人不肯相信路得所沒有講過的話;……喀爾文派則固守上帝的這個偉人所留給他們的道理,其實這個人並沒有看到一切的真理。這是一件極大的不幸;因為這些領袖雖然是照耀著當時代的亮光,但他們並沒有滲透上帝全部的旨意,如果他們生在今日,他們必須歸依更進一步的亮光,正如他們從前接受當時的亮光一樣。」(3)。

自從我明白原來聖經裡有兩種律法後,我相信第七日安息日應該是進一步的亮光之一,是宗教黑暗時期被圖改的,想要廢除古傳的安息日,就是上帝所分別為聖並賜福的日子(創2:2-3),而高舉異邦人所遵守的「可敬之太陽日」來代替它。

(1) The Pilgrim Fathers, p.74.
(2) Martyn Vol. 5, p.70.
(3) History of the Puritans Vol. 1, p.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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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0-5-4 00:0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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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0-5-4 00:1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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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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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0-5-4 00:1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gape 於 3/5/2010 06:51 PM 發表

你在看這些專門迷惑基督徒的異端文章前,有否看過其他神學書,充足了解律法是什麼?


我在海外參加衛X公會和長X會時,弟兄姊妹和傳道人與我研究過,我親戚參加的五X節教會的牧師也教導過我,天X教我也參加過,但後來多面研究發覺律法有分兩種,無論如何兩種律法都不能救我,只有耶穌基督能救我,律法只是使我知罪(羅3:20),領我到主耶穌跟前悔改。

[ 本帖最後由 亞歷 於 10-6-1 10: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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