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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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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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0-5-17 12:10 |只看該作者
印印2011年月331日完約.我想提早1個月同佢完約,d乜意留意,另外亦有d問題:

1.
法例上我是否須要一個月前通知佢? 可以唔洗出聲直至到第23個月最後1日既last day比晒機票,文件,即刻送佢走? 如不可行,是否要比1個月代通知金? 
2.佢做完一個contract14日大假,我應該點放比佢?
方案a)係等佢做到2011228日之後,再比返14日人工$比佢?
方案b)228日計起,提早14(2011215)做佢last day,但人工就比到228?
3.
如果係方案a,2011228日係last day,我買機票是否應該由228日那一天計起14.方案b又如何?
機票叫佢自己去航空上公司自取/ 親自比佢好D?
4.
決定左那一日係last day,佢係咪就佢那一日離開我屋企,即使佢passport 寫僱用期至2011331日,佢係香港出事,都唔關我事? 可以免責嗎?
5. 我應該唔經agent(因為個agent勁衰),自己比文件+機票+$個工人簽,請問要錄影+第三者證明嗎?

6. 如上述計劃2011年2月28日成功提早完佢約,印印可以在逗留香港幾耐?係2月28日後14日內, passport 寫既僱用期至2011331日呢?

請各位有經驗既媽媽指教,many thanks!!!!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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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0-5-17 13:11 |只看該作者
我都想知呀﹗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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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0-5-17 16:51 |只看該作者
剛問入境處,原來是可以在完約前42日提早完約,不過唔知到在呢42日期間是否要照比工資佢地呢?

請大家幫忙解答。 Great thanks.


原帖由 josiu 於 10-5-17 12:10 發表
印印2011年月3月31日完約.我想提早1個月同佢完約,有d乜意留意,另外亦有d問題:

1.法例上我是否須要一個月前通知佢? 可以唔洗出聲直至到第23個月最後1日既last day比晒機票,文件,即刻送佢走? 如不可行,是否要比1個月代通 ...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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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0-5-17 17:20 |只看該作者
入境署話可以??!!點解我上次問嗰個入境署職員又話唔得既??!! 唔同職員唔同答案?? 你打幾號電話問架?

原帖由 josiu 於 10-5-17 16:51 發表
剛問入境處,原來是可以在完約前42日提早完約,不過唔知到在呢42日期間是否要照比工資佢地呢?

請大家幫忙解答。 Great thanks.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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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0-5-17 22:52 |只看該作者
我打28246111. 個男職員以好肯定既語氣同
我講,更說: 你唔信你可以問Agent,佢地實知啦!

不過,我最想知這個42日提早完約是否要比代通知金? 呢42日是否要繼續比工資 (因為正式完約在42日後?

唉,請工人真係好煩..... 依家無辦法才要著佢先,不過,我唔多睇好佢...佢都變壞了好多.....

原帖由 star_123 於 10-5-17 17:20 發表
入境署話可以??!!點解我上次問嗰個入境署職員又話唔得既??!! 唔同職員唔同答案?? 你打幾號電話問架?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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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0-5-18 00:07 |只看該作者
以我所知,詳細是否42日我不清楚, 但我曾試過。

每張合約原是兩年期, 但如雙方同意可以提早解約, 如入境處話可42日前, 就42日前, 但我上次是約一個月前解約。 做法同normal完約一樣, 如已知工人幾時是last day, 可以先通知入境處, 那樣就算visa未到期都無問題, 個工人有什麼事都與妳無關。人工是計算到佢在妳家工作到最後一天, 而不是visa內最後一天。

至於14日大假問題, 其實是要做足兩年才有14日, 如不足就要案比例除, 或如妳費事煩, 妳可以豪比佢。

機票+回家transportation fee都計埋比佢, 就算唔走都要比。 好似 如是完約, 機票就要是1年open ticket。 所以要小心同清楚D。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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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0-5-18 09:20 |只看該作者
要"雙方同意"? 即係要預早通知佢,即好似要有一個月前通知...我就係好擔心佢近完約既時候"玩野"/ 傷害我個仔,所以想提早解約。

"雙方同意"呢個協定需要簽文件嗎? 有沒有sample letter?

14日大假, 我決家豪比佢了。

機票要"1年open ticket" ? 我聽人講係佢last day 之後既14日?

麻煩大家幫忙解答....

原帖由 yu_katharine 於 10-5-18 00:07 發表
以我所知,詳細是否42日我不清楚, 但我曾試過。

每張合約原是兩年期, 但如雙方同意可以提早解約, 如入境處話可42日前, 就42日前, 但我上次是約一個月前解約。 做法同normal完約一樣, 如已知工人幾時是last day, 可以先通知入 ...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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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0-5-18 15:37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osiu 於 10-5-18 09:20 發表
要"雙方同意"? 即係要預早通知佢,即好似要有一個月前通知...我就係好擔心佢近完約既時候"玩野"/ 傷害我個仔,所以想提早解約。

"雙方同意"呢個協定需要簽文件嗎? 有沒有sample letter?

14日大假, 我決家豪比佢了。

...


妳唔同佢續約都唔係last day話佢知啦, 所以同完約無分別, 只不過不是做足24個月。 機票妳如比14日妳小心佢去告妳, 因完約或做滿2年約ge工人, 佢又在港搵到新僱主,而又不馬上走, work visa都是先出1年,所以完約ge舊僱主要出1 年opean ticket就係咁解。除非佢不在港工作, 又或是回家, 咁妳咪出14日。 但都要小心, 因完約同解僱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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