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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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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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6-23 17:39 |只看該作者
工人2008年7月來港, 在2009年1月提早續約, 佢同意當時唔回鄉, 我俾咗compensation佢和俾佢出境去澳門.

佢打算2011年1月會同我續約, 但想提早在黎緊7月放假回鄉, 我同意咗, 佢亦買咗機票.機票錢佢自己出住先. 咁請問我係咪到續約時先俾番錢佢, 當le程係完約的機票?

另外, 有咩文件要佢簽? 她的大假和累積的法定假期夠扣假的, 仲駛唔駛佢寫信申請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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