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別墅

積分: 711


1#
發表於 11-11-18 09:07 |只看該作者
請問詳情係點?要點做?打去積金局辦手續?係咪要宣誓以後唔做野? need very details please,thanks!!

點評

小妮子  我都想知點做呀....  發表於 11-11-19 17:34


瑪瑙宮

積分: 128853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大廚勳章


2#
發表於 11-11-18 09:13 |只看該作者
有得提早拿咩? 我知如果係expat搬離香港就得


別墅

積分: 711


3#
發表於 11-11-18 13:3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RSG媽媽 的帖子

聽講係得o架,不過要宣誓話自己以後唔會再工作囉。

點評

MariaTsui  但都只限移民  發表於 11-11-18 21:49


瑪瑙宮

積分: 128853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大廚勳章


4#
發表於 11-11-18 13:38 |只看該作者
bunnymami 發表於 11-11-18 13:35
回覆 RSG媽媽 的帖子

聽講係得o架,不過要宣誓話自己以後唔會再工作囉。

有無咁容易批準呀


男爵府

積分: 8807


5#
發表於 11-11-18 13:40 |只看該作者

回覆:如想提早拎強積金要點做?

提早攞好似一係移民、一係傷殘做唔到野。其次係60歲去宣誓唔做野。 我冇記錯的話。



點評

MariaTsui  YES  發表於 11-11-18 21:49


珍珠宮

積分: 45787

好媽媽勳章


6#
發表於 11-11-18 13:42 |只看該作者
好似戶口少於1萬蚊(實在數目唔記得)可以宣誓以後唔會工作就提早拎得

點評

hoiching930  係少過五千先得呀  發表於 11-11-18 13:45


珍珠宮

積分: 45787

好媽媽勳章


7#
發表於 11-11-18 13:49 |只看該作者

hoiching930 係少過五千先得呀

好似係呀!


男爵府

積分: 8960


8#
發表於 11-11-18 14:00 |只看該作者

回覆:如想提早拎強積金要點做?

如果年紀58歲諗住退休長住返大6咁可唔可以提早拎




別墅

積分: 711


9#
發表於 11-11-18 18:01 |只看該作者
oh,原來係咁架?


大宅

積分: 3573


10#
發表於 11-11-18 21:38 |只看該作者

回覆:如想提早拎強積金要點做?

1)戶口少過$5000及超過一年無工作,要去宣誓唔會再做野再申請提早拎
2)宣誓永久性地離開香港,要提供移民後嘅地蓋,同樣要宣誓
要申請係打去幫你搞mpf果間銀行,唔係積金局,銀行會寄申請表俾你,填好寄番去就得,大概一個月會有支票寄番俾你




大宅

積分: 3573


11#
發表於 11-11-18 21:38 |只看該作者

回覆:lwkchy 的帖子

地蓋=地址




伯爵府

積分: 15085


12#
發表於 11-11-18 21:44 |只看該作者
MPF權益的提取
強積金是為工作人口的退休保障而設立的制度, 因此, 計劃成員應到65歲的退休年齡才可提取累算權益。年滿65歲的計劃成員, 有權以整筆款項形式領回強積金計劃內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 但遇到以下特殊情況, 法例也容許計劃成員提前領回累算權益:
( a ) 提早退休: 計劃成員年滿60歲( 並作出法定聲明, 表示已永久終止就業) 。
(b) 永久離開香港: 計劃成員只限一次以此為理由提早提取權益, 並必須出示已獲准在外地永久居住的證據。
( c ) 死亡: 必須提供有效的死亡證明。計劃成員的權益可由合法的遺產代理人提取。
(d)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計劃成員必須提供由註冊醫生發出的證明, 而所喪失的行為能力, 必須與該計劃成員在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最後一類工作有關。
( e ) 小額結餘帳戶: 計劃成員所保存的累算權益總額不超過HK$5,000, 但以此理由提取權益的做法,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i ) 該成員無意在可見的將來成為受僱或自僱人士;
( i i ) 在緊接提交申索前的12個月內,沒有亦無須就該成員支付強制性供款;
( i i i ) 該成員沒有任何累算權益保存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


伯爵府

積分: 15085


13#
發表於 11-11-19 04:01 |只看該作者
MPF權益的提取
強積金是為工作人口的退休保障而設立的制度, 因此, 計劃成員應到65歲的退休年齡才可提取累算權益。年滿65歲的計劃成員, 有權以整筆款項形式領回強積金計劃內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 但遇到以下特殊情況, 法例也容許計劃成員提前領回累算權益:
( a ) 提早退休: 計劃成員年滿60歲( 並作出法定聲明, 表示已永久終止就業) 。
(b) 永久離開香港: 計劃成員只限一次以此為理由提早提取權益, 並必須出示已獲准在外地永久居住的證據。
( c ) 死亡: 必須提供有效的死亡證明。計劃成員的權益可由合法的遺產代理人提取。
(d)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計劃成員必須提供由註冊醫生發出的證明, 而所喪失的行為能力, 必須與該計劃成員在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最後一類工作有關。
( e ) 小額結餘帳戶: 計劃成員所保存的累算權益總額不超過HK$5,000, 但以此理由提取權益的做法,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i ) 該成員無意在可見的將來成為受僱或自僱人士;
( i i ) 在緊接提交申索前的12個月內,沒有亦無須就該成員支付強制性供款;
( i i i ) 該成員沒有任何累算權益保存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


男爵府

積分: 9697


14#
發表於 11-11-19 14:25 |只看該作者
遙遙爸爸, 咁(i)的意思係唔係, 無論你任何年齡,如果我無諗住再打工或做老闆, 就可以申請取回mpf,


男爵府

積分: 9697


15#
發表於 11-11-19 14:31 |只看該作者
有冇人知呀, 我巳經8年無做野, 做ftm, 在可見的將來也不打算再打工, 係唔係可以攞番d$$$$呢........


禁止訪問

積分: 10576


16#
發表於 11-11-19 16:06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男爵府

積分: 9697


17#
發表於 11-11-19 17:33 |只看該作者
OMG, 咁即係要繼續蝕落去.........點解會有一個咁白痴的計劃, 到我60想攞錢的時候, 我諗連碗雲吞面都食唔起.....依家得返4萬,25年後仲會有幾多呢??????/


水晶宮

積分: 64078

好媽媽勳章


18#
發表於 11-11-19 17:3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atpat234 於 11-11-19 17:38 編輯
甜姐兒 發表於 11-11-19 14:25
遙遙爸爸, 咁(i)的意思係唔係, 無論你任何年齡,如果我無諗住再打工或做老闆, 就可以申請取回mpf, ...

(i) 係 under (e) 的其中一條
「知足者,常樂也;不知足者,富亦憂。」


珍珠宮

積分: 32767

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19#
發表於 11-11-19 17:39 |只看該作者
我之前份強積金賺得多,諗住都唔再做野,想攞返都唔得....自己又冇乜錢旁身,打去問過,又話唔得,我想攞返自己既錢都咁難....
我同個職員講,我而家好口喝呀,唔通你地要到六十歲時先比水我飲咩,到時我都渴死啦...
咩道理呀,我冇錢呀,唔通要申請綜援...

首頁
1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