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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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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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3-21 09:04 |只看該作者
一名內地船員上月在港遇到工業意外,手腳骨折及身體多處受傷,於瑪麗醫院留醫至今 39日後獲悉可出院,疑擔心未能獲賠償及醫療,向工聯會求助。
受傷內地船員 28歲姓林(圖左),湛江人,在惠州一間船務公司任職,經常隨貨船中港兩邊走。林表示上月 11日下午 2時許,他在油麻地錨地作業區協助吊運貨櫃箱,失足飛墮船艙,大腿、右腕及左邊鎖骨骨折、盆骨骨裂。
事主稱,意外後香港代理船務公司,已墊資 33,000元醫療費。至本月 18日,醫生認為林可出院休養,但林聲稱傷勢未癒不能落床。林向香港海員工會求助,希望船公司負責醫療費、安排救護車運送到內地、繼續接受治療、獲得工傷賠償及討回欠薪。香港海員工會主席李志偉認為,林傷勢未癒,反對入境處遞解其出境;要求船公司保障員工權益;及呼籲院方基於人道理由,容許林在港留醫。

點解李志偉會質疑香港醫生的資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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