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etybird 寫道:
那就真係的係情與義了...唉。
請一個有病但又唔知係小事定大事的工人,其實都係問題來的。如果係大事...她會成為你一個負擔的,當她不適的時候你要照顧她,記著唔係她照顧你個小朋友,係你要先搵人照顧了你個小朋友,再照顧埋她。如果經濟你係許下的,我都同意幫下她,咪當積福俾些後代。但如果經濟環境唔許可的,你就要三思了。一來,保險賠唔晒的,她有什麼陰錯陽
差,你要生養死葬的。係時間,金錢,精力及人力都要花。
唔係教人冷血,但你要量力而為。請三思。如果良心過意唔去的,那你就係完約時俾多些錢她旁身當你一點心意,有不是,俾錢之餘再久不久寄點錢給她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