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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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4473


1#
發表於 12-10-5 17:35 |只看該作者
我聽過有個CASE,有人申請公屋時,因虛報D資料,因而俾人CANCELL 資格,仲要上庭,係未真係會咁?上庭之後會點架?罰錢定係會俾人告?咁日後再申請會唔會唔得?
我聽到都好驚,仲諗住申請公屋,咩有咁既情形?


大宅

積分: 4264


2#
發表於 12-10-5 18:55 |只看該作者
其實全部申請資格都係白紙黑紙, 寫得清清楚楚.
無謂做犯法嘢呢.


大宅

積分: 4473


3#
發表於 12-10-5 19:0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teasee 的帖子

甘有無人聽過有甘既情況?


男爵府

積分: 7611


4#
發表於 12-10-5 19:21 |只看該作者
人地有証有據, SURE WIN 就一定告你


大宅

積分: 4264


5#
發表於 12-10-5 19:24 |只看該作者
總之 . . . 自己小心啦.

虛假文書, 發假誓, 欺詐 . . . 求其一條都會留案底,
特區政府請食飯.

政府新聞公告 :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09/26/P201009240261.htm

房屋署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六日)表示,房屋署一向致力打擊濫用公屋個案,
最近,有五名公屋居民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發言人表示:「其中一個案,一公屋住戶包括戶主及子、女共三人,
因填報二○○五年及二○○九年的入息申報表時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
於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在
參閱感化官報告後在本月判刑,戶主被判監禁八個星期,
其子、女各被判罰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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