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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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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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1-27 09:04 |只看該作者
她一直以為,同性戀是罪。明明喜歡女孩,卻要嫁給男人。相信婚姻可改變性取向,結果婚後出軌,再愛上女人。痛苦半生,她選擇跟丈夫離婚,向家人吐出真相,再辭去教會工作,因為信仰告訴她,要坦誠面對自己本相,要「行在光明中」。解開了宗教枷鎖,還有子女這關口未過。她期望有一天能親口告訴女兒:「媽媽是同性戀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27/18081617


我覺得最無奈係個女囉....


子爵府

積分: 12163


2#
發表於 12-11-27 09:10 |只看該作者
只可以講係宗教同社會價值觀加埋個女人唔夠忠於自己造成嘅後果…
獻醜不如藏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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