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talfong 寫道:
Breefan,
Sorry, 咁遲先 reply. 請回之前用個的工人 (如果她在外地, 申請手續和新請無咩分別) 只是如果是菲律賓 她在當地比的 agent 費用會較平, 而印印佢地的 agent就無得傾 要照扣agent 費) 因為佢之前來過,菲你可以自己辦不過十分麻煩而可能要上好多次領事館 而是印就更加不建議 因為印尼領事館極度麻煩 有時我地 agent 都比佢地玩死, 所以都係建議最好請agent代辦。
而且有時 d 工人亦好蠱惑 我最近幫我朋友申請 (case 同你一樣) 番佢之前做開個工人. 點知佢拖到最後上機個朝先去菲律賓個agent度 report, 仲唔想去驗身, 我地個邊的 agent 死都要佢去 點知一驗 “大肚” 我朋友當然唔比佢來港啦, 她回想如果不經 agent 個工人一定唔會話比僱主知 (根本佢就連agent都想騙), 一旦來了, 依法炒又唔炒得,又要服事番佢轉頭 死未 ? 所以同你 agent傾傾, 請佢代辦. 要比齊你個邊工人的聯絡 等佢地個邊 call 個工人. 同埋係請你 agent 幫你安排好處理而家用緊個工人. 有咩問題, 再談. Good Luck !
仲有, 如果你無咩特別要求, 係唔使轉僱主名 咁樣現在工人的保險 及 已交的僱傭稅可以帶番落黎比新工人
時間就睇 visa 批核情況
之前已完結一切合約 而且番完去一段時間再來, 當新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