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販賣兒童、婦女的勾當,竟然被人販賣,嘗盡被拐婦女的屈辱。
曾經6年從事販賣兒童、婦女的勾當,僅經公訴機關查明的就有16個嬰兒和1名懷孕婦女被其拐賣;然而,在其犯罪後逃亡的日子,自己竟也被販賣,嘗盡被拐婦女的屈辱。昨天上午,曾震驚全國的“8·17”特大拐賣人口案的最後一名逃犯、現年51歲的彭洪菊在榮昌縣法院接受市一中院開庭審判。
3500元被賣
彭洪菊是被兩名法警扶上被告席的。早在1992年她丈夫等人因拐賣婦女兒童被抓獲時,彭洪菊僥倖逃脫。在內蒙古逃亡期間,彭洪菊被四川綿竹的一個“小老鄉”以3500元賣到了山西。 12年裡,彭洪菊沒有吃過大米,只吃過一頓肉,洗過三次澡。被買她的老頭、“丈夫”拳打腳踢,最後得了腦血栓半邊癱瘓。而被押解回渝後,在看守所裡,彭洪菊竟然養好了身體。法庭上,彭洪菊不僅面色紅潤了,連偏癱也好多了,語言清晰,可以被人扶著走,只是口音有了改變。
據公訴機關指控,從1986年2月至1992年8月,彭洪菊夥同其夫陳定旗及陳定海、曹登龍、李昭玉、劉剛坤、曹禮蘭(均已判刑)等人,多次在榮昌縣、大足縣等地收買超生兒童或棄嬰,帶至河南省原陽縣原武鎮、黑羊山鄉等地出賣。其間,有13次共計16名兒童被彭販賣;1990年8月,彭洪菊夥同他人將一名貴州的孕婦賣到了河南。
先後到河南7次
彭洪菊開始不承認買賣嬰兒的事實,辯稱只是負責照顧小孩。而當公訴人對14起販賣案一一舉證後,彭洪菊承認先後去過河南7次,賣了7男4女11個兒童,還有5個兒童她不知道。對於販賣懷孕婦女一案,彭洪菊予以否認。據悉,本案將擇日宣判。
特寫:我好後悔
“小妹,讓媽媽拉拉手!”庭審結束,隔著鐵欄,身穿囚服的彭洪菊淚流滿面,抓住一個女孩的手不放。女孩13歲,是彭洪菊的三女兒。 1992年,當彭洪菊開始逃亡生活時,三女兒還沒滿周歲。 “女兒的樣子全變了。”
昨天庭審中,參加旁聽的群眾有十多人,他們都是彭洪菊的親戚。據彭的親妹妹介紹,12年來,彭洪菊一直沒有消息,三個女兒吃“百家飯”長大。直到現在,彭洪菊還不知道兩年前,自己的母親已經去世。
庭審完畢,在上囚車前,彭洪菊哭著拉住三女兒的手:“媽媽沒餵過你一口奶,沒照顧你一天,真的對不起你啊!我好後悔!”肖玉實習生劉艷
背景
1992年8月,榮昌縣公安局打拐辦破獲震驚全國的“8·17”特大拐賣人口案:古昌鎮嚴家橋村一個家族式的販賣人口犯罪團伙,從1986年2月至1992年8月期間,從榮昌縣先後65次將5名婦女、81名兒童、嬰兒帶到河南等省販賣。
42名犯罪嫌疑人隨後被抓獲。除彭洪菊逃脫外,其他6名主犯4名被槍決,一名被判處死緩,一名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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