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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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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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1-24 22:53 |只看該作者

何喜華:修改《基本法》

(星島) 01月 24日 星期三 03:30AM
(綜合報道)

廣 告


(星島日報報道)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首次明確指出,本港終審法院(相關新聞 - 網站)六年前裁定即使內地居民在港生產的子女,亦有居港權的案例,是吸引內地孕婦來港產子誘因之一。本港關注人權及社區的組織均認為,不應將責任推到法院之上,問題的癥結乃出於草擬法例的基礎之上,建議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相關新聞 - 網站)應開腔維護本港法庭。

  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副主任王國強昨日就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問題指出,「二○○一年,香港特區政府(相關新聞 - 網站)的終審法院判決了,內地的居民到香港生育的孩子,可以獲得香港的居住權,那麼就有一部分人可能是為了獲得居住權,到香港去生產,逃避內地的生育政策、香港的婦產科醫療服務較佳等,亦可能是其他吸引的因素。」

  他強調,內地的婦幼保健措施,足以滿足內地婦女的生產需要,「內地是不會鼓勵內地的居民到香港去生產」,並強調內地人的子女一旦取得香港的居住權,便不能再享有內地戶籍及福利﹔內地有關部門亦會積極配合港府。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法院當日是根據憲法條文作出裁決的,如果出現問題,應考慮草擬條文時是否太寬鬆,但認為要修改《基本法(相關新聞 - 網站)》並不容易,建議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應開腔維護本港法庭。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亦指,不應該將責任推卸到法院之上,並認為「草擬法例的應出來解畫,解釋法例是否有修改的空間」。

  不過,二人均認為,現時不宜再就有關條例進行釋法,因為法例已經很清晰,而且釋法只會為本港司法制度帶來重大的衝擊,何喜華坦言「要釋法,不如修改《基本法》」。

  另外,入境處今日起,將會在兩個口岸試行限制懷孕逾七個月的內地孕婦入境的新措施,而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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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7-1-25 00:17 |只看該作者

Re: 何喜華:修改《基本法》

佢當年咁鐘意幫人, 點解何喜華今次唔再發起幫我地d孕婦?
我時刻都記掛著我那未能來到世上的bb, 他永遠在我心裡某個角落.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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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7-1-25 10:30 |只看該作者

Re: 何喜華:修改《基本法》

佢只係幫弱勢社群, 我地唔夠弱勢掛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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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7-1-26 01:18 |只看該作者

Re: 何喜華:修改《基本法》

No lar.... If you often read the local news, you should recognize that 何喜華 & his colleagues usually help the new comers from Mainland China, & fight for 居港權 for Mainland China people.....not really 弱勢社群 of HK




Pooh529 寫道:
佢只係幫弱勢社群, 我地唔夠弱勢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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