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芝姑B 寫道:
我同我個朋友係同一個 agent 到請工人, 之前一直都好地地跟住個agent 轉左手, 就好有問題, 我介紹朋友去請工人佢介紹親既工人都無工作證明只有學校校長寫既信,但我朋友急用人而個 agent 又話到時如果個工人唔得佢免費幫我地搵返個唔收錢, 包括驗身合約費亦唔駛補一個月人工,只係比機票錢得啦, 因為佢擔保呢個工人一定得, 所以佢話好我朋友都照用, 黎到完全唔識做野, 一日炳幾次重要帶埋去 agent 到中都唔改,於是做左三個月決定炒佢, 個 agent 收晒機票錢, 亦比晒野我朋友簽上門帶佢走,重話明邊一日走, 重係當日打電話比我朋友話佢岩岩上左機啦,三星期後我朋友打去入境署問外僱稅既事, 入境署話岩岩至收到我朋友張 termination letter 雖然個日子係三星期前但收fax 時只係前兩日既事,而且個工人無出境紀錄, 即係話個 agent 一直無比佢走係到搵工, 到搵到工至 fax 封信比入境處, 但機票錢照收,正一衰人![]()